
交汇点讯 22日常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施行的《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在街道两侧和临街建筑物透明玻璃幕墙和门窗内外,擅自张贴、书写宣传标语和广告性标牌、标志、标贴或设置对外电子显示屏的,责令限期内未改正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以后,该市临街业主在室内透过玻璃向外打出公司名称和各种小广告行不通了。
《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是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建筑物外立面破墙开门,空调室外机、防护窗设置不规范,窗外乱晾晒,阳台乱堆放、吊挂,广告宣传品乱张贴乱悬挂乱散发,店外出摊和占道经营,乱停车、“僵尸车”等问题都制定了针对性的具体处罚条款。
“《办法》出台解决了常州城市市容管理长期只有管理要求,没有执法依据的困惑。”常州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志忠说,有些临街高层建筑物,各个窗户都被业主对外打上了广告,远看花花绿绿的,城管执法人员原来只能上门劝说,管理效果很微小。现在有了执法依据,这样的行为一旦发现,可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将依据张挂或设置载体不同,处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