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控可管的监管指导思想下,互联网电视的成长也变得束手束脚,尤其是很多政策规范操作性欠缺,伤害了产业链利益,导致踏入这个圈里的个个都是抱着希望来,揣着后悔的心情做,不知道啥时候又因为政策变化而使投入成水飘。前段时间,以电子视像协会为代表的家电厂家的激愤上书,虽然有点亡羊补牢的味道,却也直观反应了产业矛盾的临界点爆发。俗话说,穷则变,变则通。互联网电视在中国要想获得突破,必须要有新变化,从封闭的思路走向开放的融合。但从目前的产业格局和一些发展苗头来看,变化难以凭空产生,需要机遇推进,更需要产业链各环节从产业的细节处,小中窥大,并加以引导或利用,从而为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迎来新的机会。
在此,本人从近期的产业变化的预兆中,推测中国的互联网电视即将迎来下列两大变化,并将由此而引发整个互联网电视的重新变革.
一、电视机客户端的变化
电子视像协会上书互联网电视监管的一大罪状是:“广电主管部门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视机,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与电视机厂家签订的委托植入协议应当是排他的,不得再植入其他平台的客户端。”。此规定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完全忽视了消费者的权益。致使一个消费者买到一台互联网电视只能看到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商提供的服务,那消费者想看三个集成商的服务,难道要消费者买三个电视吗?或者消费者为了看某一个集成商的服务就要忍痛买一个其他功能不满意的电视吗?如果这样,那广电主管部门为什么批复多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商的牌照,只批复一个不就万事大吉吗?不仅如此,这样的规定还给彩电企业在产品规划、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造成严重浪费和干扰。“
从目前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发放来看,央视国际、上海文广、杭州华数三家属于首批拿到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的企业。而随后,广电总局为了平衡广电内部各体系的关系,还将会继续发放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如,同样作为广电直属三大台的国际广播电台和人民广播电台,以放弃IPTV牌照为条件换取互联网电视的南方传媒,同样强势的地方传媒湖南电视台等等,
而当集成牌照厂家由三家增加到五家,或者更多时,将引发产业链的变革,而受压力最大的是,下游家电厂家,从终端电视机的布局来看,难道真要让每个厂家把每一个型号的电视机都准备五台不同客户端的机器么,姑且不说成本投入,产品备货,光是柜台摆放就是个大问题。
而且目前的集成牌照运营商尚难以形成明显的内容差异,也将为互联网电视的市场拓展带来不利的因素,会形成,市场需求和实际产品间极大的落差。对于消费者,反而处于无所适从的状态。从而带来产业售后服务的压力。
我相信,当集成牌照商超过5家时,就是互联网电视牌照制度的价值沦丧之时,也是电视机互联网电视客户端排他性植入条款的终结。家电厂家也许可以借着植入多客户端的机会,把EPG的实际引导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为实现最终的开放式架构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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