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股市中的小散,我们是俗称的‘三无人员’,无知、无助和无奈。平时经常通过收看证券类节目获取市场信息,节目中一些‘黑嘴’分析师的判断很可能成为我们投资的风向标,太不靠谱了。”股民张大发表示。
名为咨询,实则“卖产品”
近年来,部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借助媒体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时,出现明示或暗示投资收益、传播虚假信息、误导甚至欺诈投资者等违背证券法规的现象,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而一些节目基本上就成了电视台为咨询机构卖产品的一个窗口。”股民刘杰告诉记者。
举例说,《天生我财》自称是湖北卫视贯通早、午、晚的的一档大型财经类节目,事实上,该栏目直接把合作方炒股软件的名称和软件功能借分析师的口多次提及。而合作机构的咨询电话和短信平台更是频繁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并引导电视观众参与。有投资者按照节目中的电话向这些机构咨询,往往会被要求支付会费成为会员,然后才能获得相关股票信息。
通知作了“三个规范”
据有关部门调查反映,2007年以来,个别地方卫视的股评栏目与企业实行商业化合作,收费播出这些企业提供的股评内容,且这些企业均无证券资询业务资格,甚至为空壳企业。此次通知的下发正是与此背景有关。
据了解,该通知主要牵涉到三个规范。
具体包括,证券节目须为播出机构自制自播,不得出租、转让时段,与咨询机构进行商业化合作;不得对具体证券或者证券相关产品的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判断,不得宣传过往荐股业绩、产品;不得播出客户招揽内容,不得播出参与证券节目的机构和人员的电话、传真、短信平台、网址等联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