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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整治紧盯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11/6/21

  近日,太原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利用互联网站、电视媒体以及在药品零售网点发布的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是此次整治的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包括: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互联网站等保健食品、药品广告发布单位;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代理公司;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销商等广告主

  查处的重点是: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广告,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专家身份,向老百姓推荐药品或介绍药品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的广告。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备案内容发布广告、利用失效文号发布广告等行为;以及在广告中对产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进行夸大宣传或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广告中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几个疗程痊愈”等不科学的用语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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