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营销策划 >> 营销之道 >> 正文

快递新规出炉:营业场所需全天候视频监控

责任编辑: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新闻日期:2020/2/11

1 月 18 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发布《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1 号)》,自 2020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

其中第 21 条指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其提供寄递服务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包括其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设置的智能快件箱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

其中,营业场所、快递末端网点、智能快件箱的视频监控设备应当全面覆盖,处理场所的视频监控设备应当覆盖各出入口、主要生产作业区域。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保存监控资料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日。其中,营业场所交寄、接收、验视、安检、提取区域以及智能快件箱放置区域的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90 日。

文件规定,未实施的或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广告门户网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