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动态 >> 中国广告 >> 正文

购买新车未交付就被召回过 奔驰4S店:不存在恶意隐瞒

责任编辑: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新闻日期:2020/10/9

购买完新车,还没来得及交付,就要被进行召回处理,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事想必会让每一位沉浸在购买新车喜悦中的车主不开心。而贵州的叶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事。

据媒体报道,贵州车主叶先生向媒体投诉“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奔驰4S店恶意欺诈销售召回车辆”。与4S店多次协商无果后,车主提起了司法诉讼。

据车主发布的投诉信息显示:

1、2019年11月8日与贵州贵星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达成购车意向,交订金5万元,并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该合同并未明确销售车辆的车架号。

2、2019年11月12日与奔驰汽车金融公司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该合同中明确了购买车辆的车架号,将所购买汽车特有化。

同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事涉车辆的召回公告!但贵星公司在确定销售车辆车架号并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时并未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3、2019年11月15日购车人交付购车首付款、保险款及相关费用时,贵星公司也未告知购车人该车辆为被召回车辆。

4、2019年11月18日,贵星公司将该涉召回的车辆交付购车人,但并未按购车合同第四条约定就事涉车辆进行交验,亦未告知事涉车辆为召回车的事实!

5、2020年5月31日,购车人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奔驰汽车官方网站查询,事涉车辆为召回车!

且在后续沟通中得知,事涉车辆于2019年11月9日到店时需更换的相关零件就随车到达贵星公司4s店(有与销售人员的电话录音)。

因此在2019年11月8日交付订金,至2019年11月18日交付车辆的整个销售过程中,贵星公司在知晓其所销售的车辆为召回车的情况下。

恶意隐瞒一直未告知购车人该车辆系召回车辆,且于2019年11月13日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将事涉车辆进厂更换了相关零部件。

而奔驰发布的召回公告显示,召回范围内车辆前减振器受到较大外力冲击时,可能会造成减振器损坏和减振器叉头变形弯曲,甚至导致车辆下控制臂衬套脱出,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减振器叉头断裂,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叶先生所投诉的隐瞒一事,贵州贵星公司表示对召回信息不知晓,不存在恶意隐瞒的情况。

4S店销售部经理表示,2019年11月11日,含有叶先生电子签名的信贷业务电子征信授权协议书上已经明确了所购车辆的车架号,而非叶先生提及的12日确认。

车辆召回公告于11月12日发布,此前公司也并不知晓该车辆属于召回车辆的事实。

而叶先生不认可4S店的说法,就算是“偷偷”修好,也要知道车辆在召回范围内的信息。

当前,叶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贵星公司退回购车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中国广告门户网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