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广电总局科技司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发出《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申报和推荐2010年度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通知》,现将申报2010年度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二、申报和推荐的办法和原则
网址:http://www.chinasarft.gov.cn/
三、奖励类别和推荐节目限额
(一)奖励类别
2010年度金帆奖共设立五大奖项和组织奖:
1、标准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包括:新闻类、专题类(另设最佳声音奖)和综合文体类(另设最佳灯光奖)
其中最佳灯光奖和最佳声音奖,等同于一等奖,由获奖节目评出,无需单独申报。
2、高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包括:专题类、体育类、电视剧类和声音类
3、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包括:片头类和动画片类
4、播出技术质量奖
参评单位为中央电视台,各直辖市、各省级、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市电视台。
5、金帆综合大奖
获奖节目综合得分前三名的单位获金帆综合大奖,获奖人员名额不得超过10名。
6、组织奖
组织推荐及时、材料齐全、推选节目获奖率高的推荐单位获组织奖。
(二)推荐节目限额
标准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高清晰度电视录制技术质量奖、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辖的其它电视台制作的节目进行初评后,每类可选送两个节目参评;
中央、直辖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直接参评。
四、金帆奖申报要求
录制时间:2010年6月22日18:15分至19:45分,节目录制磁带必须在6月23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