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广告法规 >> 正文

从CASTEL变更中文名说起

责任编辑:佚名    新闻来源:中国网    新闻日期:2013/9/9

  CASTEL与上海卡斯特酒业关于“卡斯特”正名之争,以2013年3月22日,CASTEL中文翻译名称变更为卡思黛乐,宣告CASTEL的失败。
  
  中国的葡萄酒行业有两种话,一种像红酒,倒一杯是一杯;还有一种像香槟,倒了不到半杯,泡沫就开始翻滚。Castel的骗局足以为戒,却也未必足以为奇。
  
  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喜欢隐藏年龄的秘密,来自法国的Castel也未能免俗。不过略为意外的是,法国人毕杜维把Castel的年龄夸大了一岁。Castel一直宣称自己1998年进入中国,而根据廊坊的注册资料显示,其实际上成立于1999年3月11日。
  
  这一细节其实事关重大,它是Castel所有谎言的基础,也是其所有谎言之所以脆弱的原因所在。在1998年,上海卡斯特酒业有限公司的创始人李道之注册并开始使用“卡斯特”这一商标,该商标之后引发了Castel疯狂侵权和大肆盗用。
  
  Castel1999年在廊坊成立了灌装中心,产品是“中国生产的法国葡萄酒”。当时候采用的企业名称是“城堡”。但这种“中国生产的法国葡萄酒”即使是14年前很容易被糊弄的中国消费者也不买账,因此Castel最后濒临停产。
  
  2000年,李道之的“卡斯特”商标注册证书申请获准通过。2001年,停产边缘的Castel与张裕集团合资。这一联姻充满了尔虞我诈的色彩:当时张裕因为自身产品不过硬,需要炒作概念,因此向Castel提供每年固定50万美元的固定回报并获准使用Castel已经名存实亡的工厂。这事实上是国家一直重点打击的假中外合资——而对中国葡萄酒行业来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升级。
  
  这十几年来张裕赚得钵满盆满,而另一个股东Castel却从未在与张裕合资企业获得一分钱的分红,这本身值得推敲。到了近几年,张裕其实在淡化这个不怎么体面的合作事件,反而是Castel无时无刻不提起曾经和张裕合作过,并自说自话合作愉快,还真是有反讽意味。
  
  对知根知底的人来说,Castel并非靠谱的合作伙伴。2006年,Castel被张裕踢出局。2007年,Castel内讧也在行业内传为笑柄,而其大言不惭收购卡斯特商标也遭到李道之的拒绝,Castel此时又是山穷水尽。
  
  Castel再次发挥了偏门邪道的天赋。2005年7月8日,Castel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卡斯特”商标。无耻的是,Castel于同一天申请了该商标。此时,Castel还在同李道之接洽,并且明知道这一商标一直在大量广泛使用。
  
  Castel狡猾的钻了一个空子。当时因为搬迁没有及时修改注册地址,商标局的提请答辩通知自然也是寄往老地址,在两次收到提请答辩的退信之后,商标局则视为企业默认放弃答辩权利。因此,Castel的这一极具技术含量的阴谋一度得逞。抓住空子的Castel利用这一时间,大肆滥用“卡斯特”商标。在2005年至2008年,市场上非法的冒牌“卡斯特”达到了数千万瓶。
  
  李道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了撤销商标局决定、涉案商标予以维持的决定。Castel将官司从北京第一中院打到北京市高院,再打到最高院。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Castel的申请。至此,“卡斯特”这一品牌的归属在法律上得到了最终确认。
  
  基于这一判定,在全国各地逾百起工商和司法判罚中,Castel最少的罚金几万,最高的上千万。其中包括北京工商开出的430万罚单和温州法院3373万元的判罚。按照常理,Castel应该学会汲取教训,然而,正如毕杜维所说,“Castel被罚的钱早在市场赚回来了”。
  
  回味过来,Castel的谎言、无耻和欺骗,在中国葡萄酒历史也许只是微不足道的小泡沫,但当历史以一种整体性的态势向我们展示某种肆无忌惮、某种任意妄为的时候,却无法不让人感到心头酸而又悚然,还带有丝丝未干的血腥,犹如红酒之色,沉淀其中。
  
  

 

 


  

中国广告门户网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